第一條(條款的適用)

  1. 本條款適用於所有申請嬌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的滿意寶寶輕裝上學趣訂購服務(以下簡稱“服務”)的客戶。
  2. 客戶應按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3. 如果客戶申請本服務,即視為客戶已同意本協議全部條款,並視為已簽訂基於這些條款的使用合約

第二條(本服務的內容)

本服務是在已註冊為使用本服務的托嬰中心(以下稱為「註冊托嬰中心」)的場所中,根據客戶的申請內容,提供客戶在註冊托嬰中心內,享有使用滿意寶寶嬰兒紙尿褲(以下簡稱「紙尿褲」)的權利。

第三條(申請程序)

  1. 只有在註冊托嬰中心與本公司簽訂使用合同的情況下,客戶才能申請使用本服務。
  2. 如果您希望使用本服務,請在本網站(以下簡稱“網站”)新註冊畫面中輸入必要資料,提交申請。
  3. 客戶保證在使用服務期間,客戶自身及相關人員不屬於有組織犯罪集團、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有組織犯罪相關企業或關聯方、企業敲詐勒索者或其他反社會勢力,並事前同意,如果違反此項規定或有違反之虞,本公司可能會立即取消您的註冊,恕不另行通知。

第四條(關於收費及服務內容)

  1. 運送產品、費用方案、手續費、付款日期等以客戶申請時,公司的網站和宣傳單的資訊為準。
  2. 費用方案可能會根據公司的判斷酌情更改。在此情況下,公司將提前在指定網站上告知客戶。

第五條(商品處理)

  1. 本服務中,由本公司寄出紙尿褲等商品,將成為當月合約客戶的共同財產。但是,紙尿褲等商品僅限於註冊的托嬰中心內使用,不得將未使用部分帶出設施外。
  2. 已解除合約的客戶將將失去紙尿褲等商品的使用權,失效期為終止使用後的翌月開始。

第六條(服務解約)

如果客戶想解約,請在本公司指定的網站上申請解約。對於本服務,如果在每月最後一天之前提交解約請求,最快可以從下個月終止使用。

第七條(服務排他性)

本服務係提供客戶在註冊托嬰中心內,享有使用紙尿褲的權利,而該紙尿褲視為當月客戶無法分割的共同財產。因此,在服務期間於註冊托嬰中心內使用的紙尿褲,客戶同意不得參加嬌聯公司所舉辦的與紙尿褲相關促銷活動或優惠活動。
惟在使用本服務前,客戶已經參加並積累了滿意寶寶Line集點活動的點數;或客戶於註冊托嬰中心外自行購買或使用的紙尿褲,得參加嬌聯公司舉辦的活動(如滿意寶寶Line集點活動)。

第八條(付款方式)

  1. 僅接受信用卡付款
  2. 按訂購資料中填入信用卡資訊,首月費用將於申請當月21日扣款,第二個月開始固定每月5日進行信用卡扣款,48小時內開立電子發票EMAIL至註冊電子信箱
  3. 經客戶確認取消訂購,並申請辦理退款時,同意由滿意寶寶輕裝上學趣活動小組代為處理發票及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以加速退款作業。
  4. 退款金額將於本活動小組受理申請之20個工作天內退還至原信用卡銀行,恕無法以現金退還。刷卡支付之退費申請因各家銀行之作業流程不同,若有疑問,歡迎致電滿意寶寶客服(02-2382-5678)或洽詢您的發卡銀行

第九條(註冊資訊變更)

  1. 當客戶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註冊資訊發生變更時,客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辦事處。
  2. 如果客戶未通知本公司,導致本公司的通知或物品沒有按照客戶的要求到達,本公司將不承擔由此給客戶造成的任何損失。此外,本公司發出的通知和物品將被視為已在正常情況下於應到達時間送達給客戶。

第十條(禁止事項)

  1. 禁止客戶進行以下所述的行為。
    • 干擾或可能干擾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的運作
    • 損害或可能損害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的信譽或聲譽等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第十一條(強制停止服務)

如果在註冊托嬰中心內發現商品的不當使用,或者註冊托嬰中心停止使用,或公司認為出於經營需要必須停止服務,則可能中止本服務的運營。在中止時,公司將提前30天通知。

第十二條(合約的解除)

如果客戶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公司可以在不作任何通知或催告的情況下解除與客戶的本服務合約。在這種情況下,客戶應立即償還欠公司的所有費用。另外,如果公司遭受損害,客戶應負擔賠償責任。

  • 客戶提供虛偽的資訊給公司。
  • 信用卡付款未獲認可時。
  • 用戶連續三個月未繳納使用費。
  • 客戶的信用狀況惡化時。
  • 客戶毀損公司聲譽,或侵犯其他權利時。
  • 有給其他客戶帶來困擾的行為時。
  • 客戶為反社會勢力或被發現有關聯時。
  • 違反本條款及禁止事項時。
  • 超過一個月無法聯繫到您時。
  • 有其他損害本公司信譽的行為時。
  •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時。

第十三條(免責聲明)

  1. 如確定客戶違反本條款,則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導致的客戶損害,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如因自然災害、戰爭、暴動、內亂、法令的制定、修訂和廢止、政府機關的命令和處分、勞動爭議、交通和通訊線路事故、供應商停止生產或停工或其他不在公司責任範圍內的原因,導致服務延遲或無法履行時,對於因此而無法使用本服務的客戶損害,公司將不負責任。
  3. 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的客戶和第三方之間附帶損害、利潤損失等間接損害等,無論是否可預見,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如果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或者客戶屬於消費者合約法規定的消費者類別,則本條第 1 款至第 3 款的規定不適用

第十四條(損害賠償額的限制)

如果在使用本服務方面,公司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則賠償責任將以客戶支付給公司作為本服務對價的總金額為上限。

第十五條(本條款的變更)

  1. 公司保留隨時以任何理由自行決定更改本條款內容的權利。
  2. 本條款變更時,我們將在指定網站提前通知客戶修改的內容。。
  3. 除非公司另有規定,變更後的使用條款自公司通知客戶之時起生效。
  4. 如果客戶在本協議變更生效後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客戶已同意變更後本協議所述的全部條款。

第十六條(個人資料)

  1. 本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安全地管理和保護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數據,除非在下一項所述的情況下,我們不會使用、複製、向第三方披露、洩漏或使用該資料。
  2. 本公司將個人信息用於以下目的。
    • 本服務的提供、管理、運營
    • 為在客戶使用本服務時進行必要的聯繫
    • 發送有關促銷活動、問卷調查等、廣告投放以及有關產品、服務等的通知
    • 用於發送與活動、問卷調查等相關的獎品等。
    • 適當地回應意見、要求、詢問等。
    • 改善服務並提出新服務
    • 此外,根據法律有要求時

第十七條 準據法和管轄權

本合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如有爭議,應以善意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同意以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或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